域名偷注,是指将他人享有良好声誉的知名域名注册为商标或商号

2021-10-17 / 计算机 / 907 次阅读 / 0 次评论

域名偷注,是指将他人享有良好声誉的知名域名注册商标商号

第一,域名偷注行为可能会产性在后注册商标商号与被偷注域名之间的权利冲突。

第二,域名偷注行为仅限于知名域名。知名度高、显著性强的域名不仅可以区分不同网络地址及域名持有人,还可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来源。这种域名在经过商业使用、广告宣传,逐渐具有了商业标记的作用,代表了企业及其产品的良好商营,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因而知名的域名容易进他人偷注。行为人若将知名域名偷注为商标,便能措上知名域名的“便车”,省却前期大量的商业投入,窃取被偷注域名所积累的商誉,使商标或商号被公众快速知晓、记住,进而从中牟利。

域名偷注,是指将他人享有良好声誉的知名域名注册为商标或商号

域名偷注,是指将他人享有良好声誉的知名域名注册为商标或商号

第三,将普通域名注册为商标的行为不属于域名偷注行为,其行为后果严重性不同于域名偷注行为。即直接使用他人域名的全部或部分,或将他人域名的音译、意译申请注册商标,不构成偷注;域名偷注的后果与将普通域名注册为商标的后果有很大差别,但域名偷注行为仍然会侵犯域名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如果将普通的域名注册为商标之行为全部列人侵犯域名权行为的范畴,则有可能会不适当地扩大域名持有人权利。对域名偷注行为的法律规制,应适用《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即知名域名持有人的权利应属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在先权利”,对于将他人知名且已注册的域名申请注册为商标的,域名持有人可援弓|此规定提起异议或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